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梅州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有关规定,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可靠性和预警能力,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,市人民政府定于2025年9月18日(星期四)在梅州城区(含梅江区、梅县区)组织2025年防空警报试鸣。现通告如下: 梅州 梅州市 梅州市人民政府 防空警报 梅州城区 2025-09-14 10:03 2